勞動力的安全關系到家庭的幸福,但是,在現代社會,發生了很多事故,許多百年來罕見的事故,比如地震和火山。 事故發生後涉及到意外保險賠償問題。 以下是您最新收集的人身意外險賠償標准,歡迎閱讀。
人身意外保險最新賠償標准
1.死亡撫恤金。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導致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
2.殘疾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各種意外事故傷害學生造成嚴重殘疾時,保險人給付殘疾保險金。
3.醫療費用。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而支付醫療費用時,由保險人支付醫療保險資金。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和死亡殘疾的附加保險。
4.暫停支付。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的,保險人應當支付停工保險金。
人身意外保險的保障范圍是什麼
1.身故給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導致死亡時,保險人給付身故保險金。死亡撫恤金都是福利。
2.殘廢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各種意外事故傷害學生造成殘廢時,保險人按殘疾影響程度不同大小進行分級給付殘廢保險金。殘疾給付是分付。
3.醫療費用: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而支付醫療費用時,保險人應根據實際情況支付醫療費用。醫療支付規定有最高限額,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通常不單獨接受保險,作為意外傷害死亡的附加保險而接受保險。
4. 停工賠償: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保險人應支付停工保險。
人身意外保險不包括的情況
被保險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死亡、傷殘、燒傷的,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進行殺害、故意造成傷害。
2.被保險人自殺、故意自殘、故意犯罪、故意打架、被攻擊,抗拒依法采取的強制性措施的。
3. 被保險人自願飲酒、吸毒或注射毒品。
4.被保險人酒後駕車,無有效駕駛證或者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5.被保險人精神疾病引起的意外。
6.被保險人因妊娠、流產、分娩、藥物治療過敏反應導致的傷害。
7.因未聽從醫生的建議而未經授權使用藥物而造成的保險傷害。
8.參加一些潛水、跳傘、攀岩、駕駛滑翔機、滑翔傘、探險、摔跤、武術教學比賽、技能進行表演、賽馬或賽車可以導致的傷害。
9.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10、核爆炸、核輻射、核汙染。
11.發生上述情形導致出現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停止時,保險有限公司向保險金受益人按照一定比例退換意外傷害保險服務合同管理已經繳納的保險費
因上述其他情況導致意外保險合同終止時,保險公司應當按比例將意外保險合同中已經支付的保險費退還給投保人。各保險公司推出的意外傷害保險產品條款非常相似,投保人要關注費率和保障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