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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o v e | ♥ 同 一 屋 簷 下

小知 於 2012-07-06 00:00:00 發表  |  累積瀏覽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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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早排同朋友傾計、講起男女感情 – 「同一屋簷下」這個問題。
先表明立場:我的家庭是比傳統更傳統的…意思是:絕對不能先同居、後結婚。
甚至「過夜」….一年頂多都是生日/聖誕特別允許一兩次「外宿」。
媽總是怕女兒家蝕底、對媽來說,
「個女去人屋企訓」怕被人家說閒話、總之未娶過門=乜都唔得….

受家人強烈觀念影響、我早已習慣。

哈哈,去旅行當然無法避免! 難道硬要我說 Double Bed Room…
所以可以相擁而睡的日子,會珍而重之。

說回同一屋簷下的問題,現在的樓價貴得可憐兼難晒大譜。
我真是越來越心痛,有機會我也想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香港樓市的嚴重問題。
搬出去住 – 一般人都會選擇「租」。這麼一來「同居」早已越來越譜及了。

CASE 1:
男友人跟女朋友搬出去住好一段日子了,男友人感慨良多。


男方一口認為結婚前*必*須*先*同*居*
男方指出原因畢竟兩個人來自不同家庭背景、生活
習慣模式大不同..
他說有時候會不自覺因為芝麻緣豆小事而爭吵。
例如擠牙膏的方式、睡覺時搶被、下班後隨意掉在梳化/床的衣服….

男友人指出拍拖每次見面才數小時或大半天…
當然是sweet sweet、但他發現同居完全是兩回事….

我跟男友人說:「那如果有個人是好好好好遷就得人呢?」

男友人說:「無用架,有些生活習慣就是改變不了…..」

男友人覺得如果先結婚的話、再跟對方相處同住…
若果有些事情或生活習慣合不來,很多人往往會為了一張結婚證書而吞聲啞忍。
所以他強調必須先認清與對方是否「夾」得來,再考慮結婚的事。

後來我和朋友討論個這個CASE 1、其實說到底我還是覺得他的愛不夠包容。
這份「包容」並不等於「吞聲啞忍」,而是只要事情的出發點沒有錯。
有時候暗地裡為對方改變也是包容。

就好像擠牙膏的方式根本無傷大雅、到底要從最後而擠還是中間擠起真的沒所謂。
如果他就是喜歡任意擠牙膏,那下次你用的時候按自己的方式從最後而擠便可…
這真的小如芝麻的事…絕對沒有必要因此爭吵,傷了感情、不好。

CASE 2:
女友人與男朋友同居三年以上,女友人感慨良多:同居基本上與結了婚無異。
然而男方及女方亦不想花費數十萬元安排一場為了對方家人的「大龍鳳」
聽到一堆抱怨後,還是硬著頭皮安排結婚的事了。

過程是充滿爭吵和不浪漫的。
「到底是我們兩個結婚還是我們的家人結婚呢?」
「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家人的事….」
這兩句經典金句,我至少聽過五對愛侶在準備結婚事宜說過….(女方尤甚)

我跟女友人說:「那如果有個人是好好好好脾氣呢?」
女友人說:「再好脾氣都會有火…….」

她總是強調結婚前不要先同居,否則不會再有動力去安排結婚的事了。

———————

來自保守家庭的我,我也是支持結婚後才offical同居的。

獨處時間/機會是需要的,例如去旅行之類也好。
又或者如果男方曾經自己一個居住過(如大學住hall/外國生活)更佳。
我相信有能夠把自己照顧好的人,也會懂得照顧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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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小知 提供以上資料

小知的網誌: http://siuchi.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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