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家人強烈觀念影響、我早已習慣。
哈哈,去旅行當然無法避免! 難道硬要我說 Double Bed Room…
所以可以相擁而睡的日子,會珍而重之。
說回同一屋簷下的問題,現在的樓價貴得可憐兼難晒大譜。
我真是越來越心痛,有機會我也想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香港樓市的嚴重問題。
搬出去住 – 一般人都會選擇「租」。這麼一來「同居」早已越來越譜及了。
CASE 1:
男友人跟女朋友搬出去住好一段日子了,男友人感慨良多。
男友人指出拍拖每次見面才數小時或大半天…
當然是sweet sweet、但他發現同居完全是兩回事….
我跟男友人說:「那如果有個人是好好好好遷就得人呢?」
後來我和朋友討論個這個CASE 1、其實說到底我還是覺得他的愛不夠包容。
這份「包容」並不等於「吞聲啞忍」,而是只要事情的出發點沒有錯。
有時候暗地裡為對方改變也是包容。
CASE 2:
女友人與男朋友同居三年以上,女友人感慨良多:同居基本上與結了婚無異。
然而男方及女方亦不想花費數十萬元安排一場為了對方家人的「大龍鳳」
聽到一堆抱怨後,還是硬著頭皮安排結婚的事了。
過程是充滿爭吵和不浪漫的。
「到底是我們兩個結婚還是我們的家人結婚呢?」
「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家人的事….」
這兩句經典金句,我至少聽過五對愛侶在準備結婚事宜說過….(女方尤甚)
我跟女友人說:「那如果有個人是好好好好脾氣呢?」
女友人說:「再好脾氣都會有火…….」
她總是強調結婚前不要先同居,否則不會再有動力去安排結婚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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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保守家庭的我,我也是支持結婚後才offical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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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小知 提供以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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