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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一的完全人 – 第三章 (二)

AroUnd_Maggie 於 2015-07-23 15:25:44 發表  |  累積瀏覽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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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第三章第二部分的重點 – 約翰福音1:1的正確翻譯


(第三章主要探討約翰福音1章)


上一篇提到”道”是雅偉的轉喻詞,而使用轉喻詞的危險,就是有誤解及錯會的危險。約翰清楚知道這危險性,所以他寫了”道就是神”,確保轉喻詞不會被誤解成神以外的第二個神明。約翰為避免大家不清楚這”神”指誰,所以在2-3節指明這位是萬物的創造主雅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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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與神同在”的希臘文是pros ton theon。不過,pros一般來說不是”與…同在”的意思,有這意思的反而是syn,meta及para。pros的主要意思是”向著”及”朝向”。從《當代新約索引》的統計中,可見到pros在新約出現了700次,而在具有”與…同在”意思的標題下,列出了164個meta例句,66個syn例句,34個para例句,而pros僅得16個例句! 而且在這16句當中,有些甚至沒有明顯的”與…同在”意思。



另一重點是,pros ton theon在新約共出現20次,除了約翰福音的兩次及羅馬書5:1外,ESV英文譯本從未將pros ton theon譯作”與神同在”。《利德爾-斯科特-瓊斯希臘文英文辭典》說到,介詞pros帶賓格通常是”關乎”的意思,因此pros ton theon真正意思是”道是關乎了神”,這就跟”道就是神”非常協調了。

 


Pros的主要意思:關乎 Pros的次要意思:與…同在 次要意思引起的問題
約1:1a 太初有道 太初有道
約1:1b 道是指神 道與神同在 約1:1b及1c的”神含意不同,很多三位一體論者也承認這裏存在著矛盾
約1:1c 道就是神 道就是神

 

第二種翻譯的根本問題是,既然說”道與神同在”,同時又說”說就是神”,這是講不通的,而且有了邏輯問題。
既然是矛盾,三位一體論者如何解釋這問題?其中一個辦法就是說「神是謂語而非主語,所以應讀作他與神同在,擁有神的性情」。

 

那麼在理解約1:1上,一神論(BM),三一論(TR)及耶和華見證會(JW)有何分別?


BM TR JW
1 “道”是雅偉的轉喻詞 “道”是第二位格的”子神” “道”為具有先存性的人,即耶穌基督
2 選擇了pros的主要意思:關乎或指向 選擇了pros次要意思:與…同在
3 沒有解經矛盾,完全一致,不需要改變”神”字的意思 為解決經文矛盾,把theos(神)定義改變
4 “道”是神自己,因”道”是雅偉轉喻詞 不能照字義解讀”道”是指神,只能解讀為神的本質,神不再是一位
5 無需改變對約1:1c的意思 需要改述約1:1c的意思,即意譯式翻譯
6 遵循約翰的基本詞彙來闡釋約1:1及1:14 需借用非聖經詞彙來闡述,如三位一體、神體、子神、實質、同一本質及位格等 需借用非聖經詞彙來闡述,如”屬靈的創造物”

 

以上為《獨一的完全人》的節錄和撮要,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請參看《獨一的完全人》。


個人分享:

聖經內的都是神的話語,即使內容是由不同的作者寫成,但因為都是出自神的,所以不會是矛盾的,若是以私自意思改了神的話語,更甚是把耶穌說成是神的話,那就如同把耶穌變成了偶像。

「不可敬拜別神、因為雅偉是忌邪的 神、名為忌邪者。」(出34:14)
「雅偉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贖主萬軍之雅偉如此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賽44:6)

經文已明明寫了除了雅偉神別無他神,更不可敬拜別神,我們若仍視而不見,就真是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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