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
我好钟意食越南粉卷,但我唔识整,于是,想食的时候就打电话给一位越南华人朋友叫她做给我吃。
她是二十年前越南排华时,坐船去香港申报难民,再由国际难民公署按排来到荷兰的。
荷兰规定:凡超过五十五岁的人士,可申请入住老人公寓。公寓的一切设施全是因应老人的需要而设计的。
这个阿婆是一个人住的,她的孩子全都成年了,各自有家。她的第二个儿子还没有结婚,所以就跟她一起住,但她为了防备以后儿子结婚不方便一起住,所以申请了老人公寓以防万一的。
这房子原价五百元左右的租金,然后,政府补贴,现在她大约交月租二百二十元左右。
全屋计共九十八平方(杂物房,车房不计算在内),二房一厅,楼下有杂物房,汽车房。
现在房子的作用就是用来招待一下朋友,例如;我想吃粉卷,就到这房子来弄。她有很多亲戚在全世界各地的,因当年“排华”逃得满世界都是。
当有亲戚来时就住在这里,还有就是阳台用来晒鱼干,这么好的房子就是这么用,真是浪费。 老人真系好贪心的,乜都要霸的,屋也要霸一间,宁愿白交租。
荷兰的老人的收入很高的,越老越多钱,凡超过六十五岁就有老人金,大约五百多元一个月,再加退休金,如果两公婆退休再加两份老人金,真是花不完的。
阿婆以前没有工作,因四个孩子要照顾,只有她老公去工作,她老公百年归老后,阿婆就领老公的那份退休的百分之七十,这样就是老人金加退休金,绝对够阿婆花费的。
但她的难民心态很严重,随时都想着会再“走路”一次。新屋什么东西也不买,搞得乱七八糟的。我有时忍不住问她,你一把年纪还想逃去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