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教書,有一種自由是中小學教師沒有的,就是決定所教科目的內容;除了少數課程會由校方指定範圍和項目,教授有相當大的自主權。因此,同一科目,由不同的教授來教,內容便可能大異,就算是同一個教授,也可以不時更改教學大綱(syllabus),而且不一定只是略改,徹頭徹尾的大改革也會有。
對我來說,這種自由是個天大的好處,可以令我更容易做到教學相長。對,更改教學大綱即是要重新備課,但我選教的題目和閱讀材料自然都是自己十分有興趣的,備課絕不是苦差,只會令我更加用心閱讀和思考,樂在其中。
我教的哲學主修科,課程內容幾乎是每教一次都會有改動,但大多只是改一兩個題目或替換四、五篇論文,然而,久不久我就「身痕」,要來一次大改革,這學期在哲學方法一科改用 Kripke 的 Naming and Necessity,就是一例。
看來我「身痕」未止,下學期教的形上學,我也決定了大幅改動課程的內容。這兩天在選擇指定的閱讀材料,左揀右揀,最終選了二十篇論文(共約三百五十頁),其中十四篇是我從未教過的;題目也由以往的六、七個減到三個,就是 time, identity, 和 freedom(題目少了只是因為定得大了些,例如 freedom 便包括了 fatalism 和 free will and determinism)。
單是這個「形上學的選擇」過程,我已感到興奮 --- 我的確很適合吃教哲學這行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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