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 Pinker 在近著
The Sense of Style: The Thinking Person's Guide to Writing in the 21st Century (Viking, 2014) 裏描述自己在寫書時如何多番修改潤飾:每一句都修改幾次,才寫下一句;完成一章後,整章從頭至尾修改兩三次才會示人,收到意見或批評後,再從頭至尾修改兩次;每一章都這樣做,到完成全書後,整份書稿細心潤飾兩次,才交給出版社的編審
(copy editor) 過目 ,然後又有新一輪的修飾,才成定稿
(見 p.76)。
很誇張吧?說不定
Pinker 真的誇大了修改潤飾的次數,不過,相信他不是憑空捏造,就算事實只是他所說的一半,那已是可敬可畏的嚴肅寫作態度了。
也許有人會問:有必要修飾這麼多次嗎?除非是寫小說或詩詞歌賦等所謂「創意寫作」(creative
writing) ,作者力求達到自己的美感標準,否則,只要內容的重點都表達得清楚,整體條理分明,應該已經足夠了。以
Pinker 的寫作功力,可能第二稿已符合這個要求,他再修改潤飾多次,便屬多餘,因為對大部份讀者來說,這第二稿和定稿的分別已不重要了 --- 他們甚至沒能力辨別其中的各個不同之處!
事實上,假如寫作純粹為了賺稿費,那麼,就算草草成稿,虛情假意,嘩眾取寵,講來講去三幅被,只要讀者樂意看,稿費不受影響,花時間修改潤飾文字便是無償的勞動,純粹賣文者沒有理由去做。另外一類「實際」寫作是政治宣傳,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收到宣傳的效果;如果修改潤飾文字無助於達致這個目的,便是多此一舉。就算不是這兩類,而是認真寫作、為了表達自己真實看法或感受的作者,也似乎沒有必要像
Pinker 那樣一改再改三改。
我自己寫作時也是不斷修改潤飾的,雖然還遠不及
Pinker 的執著,但即使只是一篇數百字的網誌文章,亦會修飾幾次才「出街」。我這樣做是否只是為了滿足讀者?可以說「是」,但那不是現實世界的讀者,而是我心目中的理想讀者。理想讀者不只是看得懂我的文章,還能欣賞
--- 我一再修改潤飾,就是為了寫出理想讀者會欣賞的文章。現實世界的讀者太多種多樣,要寫到他們大都明白,已不容易,假如要求他們都能欣賞我寫的文章,便很難肯定該怎樣寫才對。希望寫出好文章的人,唯有退而求其次,以理想讀者為對象。
何謂理想讀者?理想讀者對作者和文章的內容都沒有偏見,至少有一般的理解能力;不必有相關的背景知識,但有相關的求知欲;文章寫得精彩的地方
--- 無論是內容還是修辭 --- 他們都會欣賞讚好。如果寫作只是為了令讀者明白,這個「理想讀者」的想像便不重要;可是,如果以寫出好文章為目的,那麼,以理想讀者為對象是一個有效的辦法;為了令理想讀者欣賞讚好,已不得不一再修改潤飾了。
不知道
Pinker 會否同意我的看法?無論如何,我相信我的理想讀者是會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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